全国服务热线
根据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大冶公司需要将2021年第一至三季度自行监测情况及相关环境信息(见附件)予以公示,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。
附件:
1、华新水泥(大冶) 有限公司 K2 窑尾废气检测报告
2、华新水泥(大冶)有限公司,废水、废气、噪声监测报告
3、华新水泥(大冶)有限公司废气监测报告
4、华新水泥(大冶)有限公司废气监测报告
5、华新水泥(大冶)有限公司废气检测报告
6、华新水泥(大冶)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报告
Copyright 2021 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 鄂ICP备09010176号-1
仅支持IE10以上版本公司注册地址:中国-湖北-黄石-大棋大道东600号业务中心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26号华新大厦
华新商城
供应商平台
办公系统